近年来,上海市人社局持续加强人社政策改革创新,大力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和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取得了积极成效。
探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人才互认互准。与江苏、浙江人社部门积极开展探索,在示范区内探索人才待遇共享共通,推进人才评价标准统一,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修订出台《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探索试点允许在示范区内工作、创业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可按规定享受9项相关权益。沪苏浙人社部门联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实施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资格、职称、教育学时互认和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使用壁垒。
制定落实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12条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新片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权、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对来沪人才落户放宽限制,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升级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拓宽技能人才引进通道。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对该目录以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围绕“高、精、尖、缺”人才,支持在新片区引进国际化专业技术职业培训项目,实施高级研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对新片区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资助额度上予以倾斜;率先试点技能等级认定、新技能培训评价,建立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发展贯通机制。放宽人才从业限制。允许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试。在新片区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拟在创业园创办企业的外籍留学人员,直接给予工作许可,并视同工作经历等。
积极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施赋予浦东新区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审批权和留学人员落户审批权等支持政策。聚焦浦东张江科学城,研究提出一系列特殊支持举措,赋予重点机构推荐权和一定额度的特殊人才自主审批权,缩短居转户年限,大力引进科技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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