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01文章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汇聚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丽创新创业,助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


一、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鼓励各类用人主体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按项目实施和贡献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海内外顶尖人才,赠送一套200平方米左右的别墅,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20000元生活补助,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相当层次人才,赠送一套15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15000元生活补助,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专项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赠送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8000元生活补助,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重点产业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当层次人才,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具有5名以上核心成员,其中有1名以上国家级高端人才、有3名以上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为36个月。鼓励市场化引才,设立市级“引才伯乐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业绩贡献显著的,对引进的各类企业、个人给予3万-5万元引才激励。(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着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鼓励各类用人主体全职引进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6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引进急需紧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他急需紧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3万元。人才公寓建成后,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市场价50%的优惠价格租住人才公寓,居住满5年,可按成本价格购买。(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


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与驻丽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照本科、硕士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才公寓建成后,来丽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市场价50%优惠价格租住人才公寓,居住满5年,可按成本价格购买。(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鼓励各类人才(团队)到丽江转化科技成果,成功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给予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20%的资金激励,最高20万元。海内外各领域高层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丽江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企业年度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所办企业年度实际贡献总额的30%给予资金激励,最高100万元。鼓励招商引资人才和团队落户丽江,按照引进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0万元。对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的高管人才发放丽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超过10万元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给予资金激励。加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在丽江双创园等地为其提供免租5年的办公场所,一事一议给予经费支持,其孵化的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对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的10%给予资金激励,最高100万元。大力引进省级以上“首席技师”、“工艺美术大师”、“知名工匠”、“非遗传承人”、知名非遗文化运营人才和团队等,为其提供免租1年、减租1年的生产经营场所,建立“非遗工坊”,打造丽江工匠园区。大力引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化(信息化)领域人才和团队,在数字经济园区为其提供免租3年的办公场所,按照所办企业年度实际贡献总额的30%给予资金激励,最高100万元。大力引进投融资机构、知名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机构、项目咨询机构、城乡规划设计机构等人才团队,打造中介超市和金融超市,免费提供基本办公场所,按照所办实体年度实际贡献总额的30%给予资金激励,最高300万元。动态引进百名网红人才,打造网红经济,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丽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不超过110万元。企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灵活薪酬方式。经评审认定,引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


五、积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建重大平台、设立工作站(工作室)、共建合作项目。通过验收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每年给予30万-50万元经费支持,通过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每年给予5万-60万元经费支持,建立百名院士、国家级专家和各类艺术大师工作室,免费提供考察、休假服务及住宿和景区门票。柔性引进各类“候鸟型”人才到丽江开展流动性工作,大规模组织研学旅游、科普旅游、红色旅游,在指定的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等为其提供半价房,在全市A级以上景区免门票。推行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开展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面向海内外广发“招贤令”,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激励。探索高层次银发人才二次开发,重点做好退休名师、名医、专家等引进工作。实施退休名师引进计划,市、县(区)柔性引进发达地区已退休普通高中校长、教学名师,围绕高考科目组建优质教学团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引进教师每人每月1.8万元补助,免费提供周转住房和基本生活条件。(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等)


六、实行零门槛落户


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和凡有一技之长者,愿意到丽江就业、居住的,全面取消城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可通过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经房主同意的租赁住房户等方式先落户后就业,其家庭成员可随迁。对引进的外籍人才,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七、强化住房教育医疗就业保障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5年内在全市分类、分批建成500套人才公寓,打造“人才社区”,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市内优质学校就读,并为其配偶、子女就业提供帮助。畅通引进人才就诊绿色通道,其中高层次人才纳入卫生健康部门保健名册,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设立专用编制和特设岗位


设立100个市级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专项“编制池”,单列管理、专编专用。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无空岗的,可特设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根据贡献情况优先晋级晋档。(牵头部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搭建人才服务平台,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丽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提供“一站式”、“保姆式”人才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化人才服务平台,推动人才项目申报、人才服务等工作线上线下全链条集成化。(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优先保障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按照人才优先发展原则,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各县(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将专项经费纳入责任单位年度预算,每年保持适度增长。经评审认定,各县(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财政与县(区)财政按3﹕7比例承担;在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市财政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1﹕1比例承担;市内企业引进的人才,地方财政与企业按2﹕8比例承担。〔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出台专项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急需引进紧缺人才的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之前有关文件条款不一致的,一律以该文件为准,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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