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出台《加强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着力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助力在西部建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聚焦需求内育外引,着力推动产业人才融合发展。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接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完善顶尖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支持办法。鼓励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实施的人才计划(工程)向重点产业一线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倾斜。大力培养重点产业人才。依托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每年遴选资助100名左右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人才培养,开展创新型领军型企业家培养。发挥企业聚才主体作用。探索将企业人才工作情况作为享受工业经济、用地指标、科技项目等方面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减扣财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有企业新招录的高层次人才,其薪酬不纳入企业当年和次年的工资总额,企业引才投入视同当年利润考核。
加大人才发展投入,着力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建强产业人才集聚平台。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方面优先考虑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园区,鼓励大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重点产业园区、企业新增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给予资助。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重点产业园区、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每年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给予资助。支持建设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中试熟化基地,对新增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年度评估优秀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资助。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产业、科技等项目与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在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在项目资助中竞争性扶持人才科技项目。财政投入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以人才为核心的项目投资力度,金融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联合设立人才创投基金,银行、保险等机构建立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机构。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产业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组建高级职称评审机构。推行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企业家评价机制。强化企业人才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核心骨干研发人才跟投和超额利润分享,对贡献突出的研发人才给予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对通过四川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完善产业人才荣誉体系。将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鼓励高校、院所吸纳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企业研发人才兼职。建立健全支持保障机制。对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及科技人才项目可视同引资项目进行考核。推动大企业建立首席科学家、科技带头人等制度,建立完善容错机制。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人才租赁住房或为人才提供住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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