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

发布时间:2021-05-10文章来源:国家人才网 浏览次数: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方案》,启动云南“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

从今年起,结合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云南省将用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1万名各类人才结对服务1万个行政村(含社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优势,通过定向服务、人才项目引领、借力合作支持等方式,助推全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行动方案》细化了人才服务内容,明确要围绕“产业兴旺”要求,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围绕“生态宜居”要求,打造一批生态示范乡村;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培树一批乡村文化品牌;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培养一批乡村治理人才;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项目,全面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集体产业壮大、乡村文化繁荣、乡村基层治理和生态宜居建设。

《行动方案》要求,“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选派人才要具有专业学术背景、扎实业务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人才选派遵循属地优先原则,各州(市)在辖区范围内,结合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科技特派员选派以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等工作,主要从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省委、州(市)委、县(市、区)委联系专家以及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符合第一书记资格条件,且能长期驻村的,优先任命为驻村第一书记并享受相关待遇。州(市)无法配属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委组织部统筹,可在全省范围内以“组团式”调配选派给予支持。

《行动方案》明确,州(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辖区内“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的组织谋划。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通过对接人才和服务村,梳理帮扶需求,形成帮扶专家“资源清单”和所服务村“需求清单”,构建“组织部+专家+服务村”的联动体系;乡(镇)党委负责行动的具体落实,通过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抓村促乡,推行“支部+人才”“人才+合作社”“人才+企业”等模式,发挥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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