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以每月领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日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印发《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
补贴标准为:高级工(三级)600元/月,技师(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月,最长发放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