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人才新政三十条 锻造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发布时间:2021-11-12文章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近日,七台河创新制定出台《七台河市关于进一步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新政三十条》,努力以高质量的人才工作为煤城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整合优质资源,提高人才待遇标准。针对以往统筹部门凝聚人才工作合力不够,未能完全形成“拳头效应”,以致人才待遇标准不高等政策比较优势不明显的问题,七台河市委组织部把整合调配人社、科技、财政等部门与人才有关的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作为优化政策的重要发力点,释放政府资金投入的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各层次人才福利待遇。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津贴10万元;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津贴4万元。特别是对省校合作签约高校大学生到七台河实习实训,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有效弥补了地方人才政策空白点。

面向市场主体,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针对近年来地方部分规上企业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离职率较高,以及大量理工类专业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产生的人才资源匹配度不高的问题,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将完善人才政策的焦点集中在引导人才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上,将市场主体引进培养人才纳入新政适用范畴。明确企业引进人才享有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同等津贴、补贴和安家费等政策待遇;企业引进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专项津贴;企业引进两院院士,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的专项津贴;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后,由政府产业扶持资金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等等,旨在引导推动人才资源更好、更直接地作用于生产力发展。

打破隐形台阶,放宽选任资格条件。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中,因学历和专业限定导致报考比例低、岗位流失等问题,七台河市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论证,把突出实践标准、树立实用导向作为优化人才政策的重点方向,进一步放宽人才选用标准及条件,确保选拔使用人才更加符合地方发展实际需要。例如,将非专业性岗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人才学历放宽至大专;引进在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赴校园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地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直接采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引进,推动选才用才更加精准、务实、高效。

强化需求导向,培养激励实用技能型人才。针对实用技能型人才市场需求旺盛,而地方培养选拔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高技能型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现状,七台河市委组织部把培养激励实用技能型人才作为完善人才扶持政策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大培训机构补贴力度,职业技工学员培训期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人奖励,并额外给予个人一次性2000元奖励。另一方面,健全高技能型人才激励机制,对代表地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技术能手,最高给予10万元的专项奖励;对参加国家和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奖的,分别给予最高7万元和5万元的专项奖励。同时,每两年举办一次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者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以此激励实用技能型人才安心地方企业发展。

此外,对重点产业领域或重大项目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引进艰苦偏远地区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明确引进方式和待遇标准,通过示范引领,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七台河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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