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 十四五 " 期间,
珠海将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8 万套!
2022 年将筹集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1.6 万套!
各区如何分配?
快来详细了解吧!
为解决产业人才住房难的问题,保障新市民住有所居、落实市委市政府 " 十四五 " 住房发展规划和要求,我市制定了《珠海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优化住房市场结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四类保障房 2021、2022 年及 " 十四五 " 期间筹集建设目标,明确了各区的任务目标,围绕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明确住房保障年度任务、统筹用地供应保障、加强资金保障、高效推进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措施,并从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适时调整调控政策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一步管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方案》具体如何实施?
一起往下看吧 ~
01
筹集目标方面
2021 年目标
2021 年,我市计划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1.85 万套。各区任务分解如下:
市本级 1000 套,香洲区(含一体化)6500 套、金湾区 6500 套、斗门区 2000 套、高新区 2500 套,合计 1.85 万套。
2022 年目标
2022 年,我市计划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1.6 万套。各区任务分解如下:
香洲区 5000 套、金湾区 4000 套、斗门区 3000 套、高新区 4000 套,合计 1.6 万套。
" 十四五 " 期间目标
" 十四五 " 计划新增人才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 8 万套(人才住房 4 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1.3 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1.5 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 1.2 万户),各区任务分解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不含租赁补贴)
指标分配:香洲区(含一体化)5400 套、金湾区 1800 套、斗门区 1150 套、高新区 850 套,合计 9200 套。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指标分配:香洲区(含一体化)8600 套、金湾区 2900 套、斗门区 2100 套、高新区 1400 套,合计 1.5 万套。
(三)共有产权住房
指标分配:香洲区(含一体化)5400 套、金湾区(含高栏港)3500 套、斗门区 1800 套、高新区 2300 套,合计 1.3 万套。
(四)人才住房
指标分配:香洲区(含一体化)17680 套、金湾区(含高栏港)9720 套、斗门区 5160 套、高新区 7440 套,合计 4 万套。
02
工作和保障措施方面
《方案》提出,要制定住房保障年度任务。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年度筹集建设总目标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年度建设计划,把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区(功能区)。
统筹用地供应保障。市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优先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用地指标,保证用地供应。
加强资金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专项债券和银行低息贷款;鼓励国有企业、社会企业参与,拉动社会投资,结合新时期的实际需求,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我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开发建设模式的多元化、专业化。
高效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涉及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审批事项,要积极开通绿色服务通道,高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立项、报建、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建立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到各区(功能区)进行一次检查保障性住房筹集情况,了解项目进度,及时通报,对于计划推进滞后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经多次督办仍未有进展的,上报市住房保障联席会议,进行专项督查,按时按量完成人才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任务。
支持独资国企发挥主导作用和履行社会责任。人才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多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支持独资国企发挥主导作用和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安居集团在统筹全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筹建运营中的主体作用。
03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控方面
《方案》提出,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实时调整价格备案规则,全市范围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密切关注热点区域二手房交易价格,根据情况研究相关政策。
适时调整调控政策。根据全市和各区(功能区)域价格涨幅情况,按照 " 分区施策 " 的原则,对出现价格涨幅过高的热点区域适时调整调控政策。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约谈市内中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政策宣讲和风险警示;持续整治市场乱象,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
综合施策稳定地价水平。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竞买保证金比例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采取 " 限地价,竞配建,摇号 "" 共有产权住房 "" 限转让,竞地价 " 等多种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实现稳定地价工作目标。
严格住房金融监管。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加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